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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X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湖北 - 荆州 - 江陵 预算金额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日期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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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
举报处理办法*****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
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县公管委各成员单位:
为建立公正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
诉举报渠道,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
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
法》、《****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
报处理办法》和《****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
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年月**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
举报处理办法*****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
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县公管委各成员单位:
为建立公正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
诉举报渠道,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
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
法》、《****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
报处理办法》和《****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
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年*月**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
处理办法
第*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举报的处理,维护公
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
举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县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举报件的处理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举报件是指举报人反映本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
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自行通过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举报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送达的举报
材料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转办的群众举报件。
有合法证据证明自身权益受损而要求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
为的,不属于本办法的举报事项,按照《****县公共资源交易领
域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处置。
第*条举报处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条县发改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
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照各自的
法定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处理招标投标举报。
第*条举报人提出举报事项时,应当实名举报,并提供被
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等信息,以及所反映违法违
规行为涉及的项目名称、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等材料。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收到举报件时,如实登记《举报收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载明收件时间、收件人等信息。收件时间为举报件送达签收时间。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收到举报件后,须进行初步核查,属于本部门(机构)法定职责
范围内的,自收件之日起**日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举报件(含举报转办件)内容详细,线索清晰的,确
定受理,向举报人出具《招标投标举报事项受理通知书》(格式
见附件*),并进入调查处理。
(*)属于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向举报人出具《招
标投标举报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格式见附件*):
*.举报事项不属于****县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
目;
*.举报事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
决、行政复议、投诉等途径解决的;
*.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举报人在受理或办理规
定期限内就相同事项再次举报的;
*.举报事项仅列出违法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举报事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以上的(不含
**日)。
(*)举报事项如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可按行政处罚的程
序时限确定立案与否,并告知举报人。
第*条对不属于本部门(机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件,
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应当告知举
报人向有权的部门(机构)举报。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对举报调查处理的流程和程序,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规定执
行。
*.举报受理后,及时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情况;
*.有权查阅、调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
*.为避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出现重大损失,根据举报
调查处理的需要,可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跨部门的举报,可视需要开展联合调查;
*.在处理时限内,向举报人反馈举报调查情况。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协助配合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举报反映情况的调查核实。
第*条举报属于下列情形之*的,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完成本部门(机构)内部审核手续
后,将举报材料及办理过程材料存档,举报人举报件予以驳回,
不再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出具《招标投标举报事项驳回告
知书》(格式见附件*):
*.属于本办法第*条第(*)项所列情形的;
*.举报人以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举报的且不配合
调查核实的;
*.举报处理已终结的;
*.举报人捏造事实、伪造或变造或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证据材
料,巫告陷害他人,缠访闹事于扰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正常工作的。
对恶意举报行为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过“****省公共资
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
公安机关处理。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应当自确定受理之日起**日内办结,将调查核实情况、处理
结果反馈举报人。举报情况复杂的,经受理机关行政负责人批准,
可适当延长时限,但不得超过**日,并向举报人出具《延期通
知书》(格式见附件*)。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在举报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行为的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有
违纪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立案调查处理。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对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交办(转办)件及时处理,按期办
结,存档备查。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要求回告办理结果
的,书面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举报件受理、调查、处理及回复举
报人等相关办理情况和经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应当建立举报件收件、受理、处理、结果反馈等全过程档案,
存档备查。同时应当建立举报台账,同步记载调查处理全程情况,
登记备查。
第**条举报调查取证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举报人信息以及****个人的隐私,依法予以保密。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置举报。
举报处置工作中推诱、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狗私舞聲、
溢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秘密以及损害举报人合法权益和利益
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第**条本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负责解释。
第**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招标投标举报件收件登记表
编号:
举报人 自然人姓名
举报人 身份证号
举报人 法人或****组织名称
举报人 统*社会信用代码
举报人地址 举报人地址
举报人联系方式 举报人联系方式
被举报人姓名/单位名称 被举报人姓名/单位名称
被举报人地址 被举报人地址
举报涉及项目名称 举报涉及项目名称
提交举报材料如下:口举报信口违法违规事实口相关证据材料口****(填写): 提交举报材料如下:口举报信口违法违规事实口相关证据材料口****(填写): 提交举报材料如下:口举报信口违法违规事实口相关证据材料口****(填写):
送达方式:口网上信箱口来访口邮寄口纪监委及派驻机构转办口部门转办举报人(签名):收件时间:年月日收件人: 送达方式:口网上信箱口来访口邮寄口纪监委及派驻机构转办口部门转办举报人(签名):收件时间:年月日收件人: 送达方式:口网上信箱口来访口邮寄口纪监委及派驻机构转办口部门转办举报人(签名):收件时间:年月日收件人:
备注:以上各栏逐*填写,没有相关信息的填写“无”。
附件*
招标投标举报事项受理通知书
举报人(姓名/单位名称)
你(单位)于年日到我局反映的
问题。
根据《****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第
*条规定,本单位予以受理,进入调查处理程序,调查处理结果
将于受理之日起**日内书面答复你(单位)。在此期间,你(单
位)以同*事实和理由提出的同*举报事项,本级和上级机关不
再受理。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
招标投标举报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
举报人(姓名/单位名称):
你(单位)于年日到我局反映的
*
问题。
根据《****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第
*条规定,此事项属于不予受理范围第项,我局决定不予
受理。
不予受理情形:
*.举报事项不属于****县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
目;
*.举报事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
决、行政复议、投诉等途径解决的;
*.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举报人在受理或办理规
定期限内就相同事项再次举报的;
*.举报事项仅列出违法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举报事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以上的(不含**
日)。
单位(公章)
年月
附件*
招标投标举报事项驳回告知书
举报人(姓名/单位名称):
你(单位)于年日到我局反映的
问题。
根据《****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第
**条规定,经调查,此事项属于予以驳回范围第项,我局决定
予以驳回。
予以驳回情形:
*.属于《****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举报处理办法》
第*条第(*)项所列情形的;
*.举报人以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举报的且不配合
调查核实的;
*.举报处理已终结的;
*.举报人捏造事实、伪造或变造或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证据材
料,评告陷害他人,缠访闹事干扰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正常工作的。
单位(公章)
年月
心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
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
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
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组织和个人。
第*条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
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条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
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
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号)和《****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第*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监督处理招
标投标活动的投诉。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应协助和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按职责分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县公共资源
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县****行业主管部门转交的属于行业监管职
责范围内的投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投诉并依法办结后,应
将对投诉作出的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或县****行业主管部门。
第*条按照《****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规
定的职责分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以下投诉并
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规避招标,或未进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不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标、评标现场工作规程的;
*.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
*.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或****当事人存在违法
行为的;
*.对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回避的,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查
处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和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应当相互予以协助和配
合。
第**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各类公共
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情况汇总统计和组织督促检查。
招标投标活动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县有关行业主管部
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调查处
理。
第**条监察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监察
对象实施监察。
第**条投诉人认为在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不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
向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投诉。依照
有关法规、规章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第**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
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
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条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
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
并提交给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授
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收到投诉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
以下处理决定:
*.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
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行政监
督部门按照职责受理,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
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
正式受理。
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事项不属于****县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
目;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
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投诉事项已进入行
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于保密阶段
的事项,投诉人不能提供合法信息来源和有效证据的;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主动回避:
*.近亲属是被投诉人,投诉人,或者是被投诉人,投诉人的
主要负责人;
*.在近*年内本人曾经在被投诉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与被投诉人,投诉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事
项公正处理的。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受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投诉事项,有权受理投诉的行
业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共
同研究后由受理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调查取证时,应当由*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并做笔录,
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第***条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
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于在投诉处
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也不得
将投诉事项透露给予投诉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条对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管理局依法进行的调查,投诉人、被投诉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
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
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圈或者伪报。
第***条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由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应当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
直至做出处理决定;
*.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
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投诉处理过程终止。投诉人不得以
同*事实和理由再提出投诉。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应当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按照下列
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
*.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
法规、规章作出处罚;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本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在
**日内,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
到处理决定信息后*日内,将当事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
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第***条负责受理投诉的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
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
****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
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
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第***条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住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处
理意见及依据。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档案,并做好保存和管理工作。
第***条投诉人、被投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投诉
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条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投诉事项,县有关
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应当将投诉处理结
果在公共服务平台或有关媒体上公布,接受典论和公众监督。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直接责任人员有违纪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
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不按法定职责和本办法规定依法处理投诉,或相互推诱,严
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依照《****省行政问责办法》
《****省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问责追责。
第***条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绚私舞整、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条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
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由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驳回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并将其虚假恶意投诉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第***条本办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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